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机关积极发展具有自然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旅游业。重点依托乌江画廊、阿依河、摩围山、郁山古镇等旅游文化资源,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依法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做大做强旅游产业。

自治县鼓励各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企业,开发具有民族文化和自然生态体验的旅游项目和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