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Chapter 4 教师Article 30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均衡配置师资力量,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校长、教师在地区、城乡和学校之间交流。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