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制定农牧区学校(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