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运送遗体应当使用殡仪车,由殡仪服务单位承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非殡仪车运送遗体。未经批准的外市车辆不得到本市接运遗体。

接运遗体时应对遗体进行卫生防疫处理,实行封闭运输,防止污染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