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民兵、预备役人员战备执勤的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与驻地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对战备重点地区实行联防;

(二)担负桥梁、隧道、仓库、工程和铁路、交通枢纽等重点、重要防卫目标勤务;

(三)战时参军参战,担负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卫生产,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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