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抗旱,是指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其他措施,预防和减轻因干旱灾害引起的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影响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