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Amended

法制委员会审查认为规章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而市人民政府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法制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规章撤销案,全体会议听取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全体会议作出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