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Repeale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扣缴或者吊销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

工商所实施吊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应当报所属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