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投资下列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一)港口、码头、公路、电站、水利等基础设施;

(二)工业项目;

(三)开发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

(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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