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房屋修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的内容和期限应当在工程合同中载明。

房屋修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