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技术进步的专项资金,应当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予以支持。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及为大企业产品配套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以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扶持政策。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