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从事破坏资源、影响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