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体制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积极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本省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洋浦管委会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儋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划、建设、土地征用、海域使用、居民搬迁安置等方面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