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林产品实行名录管理。林产品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商省人民政府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