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房屋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出租人明知其出租的房屋是危险房屋或者经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出租。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