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机关接到申请书后,可以通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并可以将申请举行时间推迟五日。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接到主管机关通知后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主管机关同意或者不同意协商。
双方同意协商的应派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协商,有关机关或单位在协商结束后十二小时内将协商结果告知主管机关;一方拒绝协商的,主管机关依法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