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收集提供职业供求信息;

(二)为求职者介绍用人单位;

(三)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求职者;

(四)开展职业指导、咨询服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和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六)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