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捐献遗体或者人体器官应当办理捐献登记手续。

办理捐献登记手续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到登记机构登记;

(二)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三)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登记;

(四)其他便于登记的方式。

办理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捐献登记手续的,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