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举报家庭暴力行为。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和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行使制止和举报家庭暴力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