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Repealed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有序采集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更新和信息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电子文件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归档、登记备份。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