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Article 7In force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设置应当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本市《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落实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措施。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