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行使县级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下设乡、镇。

自治机关驻南宾镇。

Local Regulations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8,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