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志愿者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二)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三)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四)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