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Repealed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管理。县(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授予的权限,负责建筑市场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