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轨道交通沿线设立工程监测控制点进行监测,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损或者擅自移动轨道交通沿线工程监测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