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审查预算草案的重点: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要求,是否体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

(二)预算收入的编制是否与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有无隐瞒少列或虚列的情况;

(三)预算支出的编制是否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是否符合建立公共财政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

(四)财政资金是否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企业经营性发展项目、可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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