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对餐厨废弃物、食品加工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推广利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生物柴油和制作肥料等。

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产生的再生油用于食品加工。

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