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Repealed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持有关证据申请更正登记。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对更正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一)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且房屋登记簿记载事项确有错误的;
(二)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但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归属确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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