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房屋登记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以及房屋登记的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和发证等具体事务。

国家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