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项目应当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未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