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六)项至第(九)项规定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处罚;有关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具体处罚规定的,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