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镇树木、花草及其它绿化设施。

城镇内的古树名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档,设立标志,加强管理和保护,严禁砍伐和擅自移植。

Local Regulations ·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