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施工单位进行道路作业,应当错开交通高峰时段,在批准的区域和时间内进行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需要实施交通管制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依法需先予抢修的应急抢修项目,应在抢修的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