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染水体的物质,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方可向河道排放。排污口的设置和改建,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之前,必须征得河道主管机关的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