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设立“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开发基金”(以下简称开发基金)。开发基金的来源是:

(一)开发区的财政收入以一九八八年为基数(不包括超承包返回企业数、中央级财政收入及部分区县收入),一九八九年起五年内全部新增加部分;

(二)财政拨款和财政借款;

(三)其它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