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接到投诉、举报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对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