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机动车不得安装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施正常使用的装置,不得加装、改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具或者在机动车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接收的材料。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得擅自加装、改装燃料种类、车身结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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