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4

Amended

报送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市人民政府规章,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接收、登记,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研究,提出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