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提倡营造混交林,逐步发迹森林生态环境,提高森林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对经常发生病虫害的地区,应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