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Amended

登记机关应当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

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指申请人通过登记机关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网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查、发照和存档的登记方式。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