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候选人的提名人、推荐人应当书面向会议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推荐理由,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口头或者书面说明。

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提名、推荐理由印发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