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时,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召集,推选出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会议,推定大会每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通过下列事项:

(一)大会副秘书长的人选;

(二)会议日程;

(三)表决议案、通过决议和决定的办法;

(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

(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