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Chapter 2 科学技术创新活动Article 10In force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和领域,扶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和开发,组织开展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