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在机场内禁止下列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一)侵占、破坏绿地、绿化设施;

(二)擅自改变绿地、绿化设施用途;

(三)临时使用绿地,未按照规定时间归还;

(四)擅自移植、砍伐树木。

驻机场单位确需在机场内占用绿地,改变绿地用途,移植、砍伐树木的,应当在征得机场管理机构同意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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