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或者参与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并加强对合理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合理利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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