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Article 1In force为密切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情况,推进人大工作的民主化和公开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