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Chapter 2 工会组织Article 9Repealed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时,应当督促企业支持职工依法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在开业或者成立六个月内尚未组建工会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职工组建工会给予支持。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