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Repealed

工会经费及工会事业收入,由工会独立管理。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具体使用办法依照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会经费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留用和上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上级工会有权对下级工会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拨缴工会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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