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改革和发展中重大决策方面的事项;

(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

(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