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本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对政府采购进行专项审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